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度:6省公開落實情況

核心提示:近日,6省公開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貴州——2018年11月4日至12月4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長江流域生態
近日,6省公開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貴州——

2018年11月4日至12月4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長江流域生態問題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2019年5月10日,督察組向貴州省反饋了督察意見。

截至2020年8月底,貴州省梳理形成的42項問題,30項已完成整改,12項達到時序進度要求;交辦貴州省的2688件群眾舉報問題已全部辦結。

另外,截至2020年8月底,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的184個問題,已整改完成63個,其余正在整改。

目前,貴州已經成立由省委書記、省長任雙組長的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突出解決短板問題,建立省級督察整改調度臺賬,開展省級暗訪暗查。省督察辦實行“月調度、季督查、季報告”工作機制,派出9個督戰隊與各市(州)、省直有關部門協同聯動,確保完成整改年度任務。

四川——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四川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回頭看”,對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了專項督察,并于2019年5月9日反饋了督察意見。

截至2020年9月10日,66項整改任務已完成37項,其余29項正加快推進;督察組進駐期間移交的3665個信訪舉報問題,已整改完成3569個,完成率97.4%。

目前,四川嚴格實行“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堅持開展督察整改調度通報、預警提示、暗訪督導、整改銷號、行政約談、區域限批、移送追責,有力推動反饋問題整改。

據統計,四川新建城鄉生活污水處理類項目693個,提標改造污水處理廠153座,完成131家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23條掛牌督辦重點小流域完成整治16條,105條城市黑臭水體完成整治103條,完成“千噸萬人”鄉鎮飲用水水源地整治129個;新建生活垃圾處理項目284個、餐廚垃圾處理項目14個,新開工污泥處置項目15個、新建成14個,新建危險廢物處置項目8個、新增年處置能力59.22萬噸;累計完成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600萬千瓦,實施水泥企業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38戶,淘汰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546臺,完成673萬輛柴油貨車尾氣監督抽測,清理整治“散亂污”企業3.29萬余戶。

安徽——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對長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開展專項督察,2019年5月11日向安徽省反饋了督察意見。

截至2020年7月底,全省68個整改任務已完成38個,剩余30個正有序推進。長江安徽段生態環境大保護大治理大修復強化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落實專項攻堅行動的“23+80+N”問題清單已完成整改1386個,占79.3%。

2019年9-12月,省委、省政府分兩批組織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現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督察期間共下沉核查點位2800余個,交辦信訪舉報2928件,對10個損害生態環境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推動解決一大批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陜西——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陜西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于2019年5月13日反饋了意見。

截至2020年7月底,45個具體問題有39個已完成整改,其余6個問題均取得明顯進展。總的來看,全省督察整改工作進展順利,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目前,陜西對標整改要求,圍繞大氣污染、水污染、秦嶺和渭北“旱腰帶”環境保護等問題精準發力;以督察整改為契機,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大生態空間保護修復力度,優化水電、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能源;建立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基金,出臺鐵腕治霾獎補政策,取得明顯成效。

山東——

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對山東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問題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并于2019年5月10日反饋了督察意見。

截至2020年8月底,全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整改任務已完成10項,其余問題正在全力整改落實。

2019年以來,省委、省政府召開3次約談會議,對山東省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排名后20位的市進行公開約談。先后組織開展了“1+1+8”污染防治攻堅戰駐區督察,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再回頭看”等行動,壓實責任。

湖北——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長江保護與湖泊開發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于2019年5月向湖北省反饋督察意見。

截至2020年4月底,49個整改任務均達到整改要求。其中,2019年的15個任務,已完成14個;2020年及以后的34個任務,細化為355個具體問題,均達到序時進度。

目前,湖北省已經就加強長江保護問題進行重點部署,設立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和鄂東、鄂南、鄂西、鄂北、鄂中五個區域生態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構建“1+1+N”整改體系和“五個一”責任體系,建立整改、銷號結賬、約談問責等工作制度,全力抓突出生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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