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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發布應對重污染天氣督查巡查令
發布日期: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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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1月12日至17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將出現一次區域性重污染天氣過程。為此,1月11日,保部發布應對重污染天氣督查巡查令。根據預測預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1月12日至17日將出現重度污染天氣。環境
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1月12日至17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將出現一次區域性重污染天氣過程。為此,1月11日,保部發布應對重污染天氣督查巡查令。
根據預測預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1月12日至17日將出現重度污染天氣。環境保護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省(市)人民政府發函,通報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信息,要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相應級別預警,切實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同時,環境保護部對各大氣強化督查、巡查組發出了應對重污染天氣督查巡查2018第1號令。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介紹,此次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駐守在“2+26”城市的28個強化督查組和102個巡查組將共同協作,重點對“2+26”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及相關企業單位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強化督查巡查辦公室將實時調度各組檢查情況,每天通報督查情況及發現問題。切實督促各地人民政府和相關企業單位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要求的停限產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氣過程污染物峰值,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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