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點名的化工環保問題:山東、浙江等將怎么整改?

核心提示:生態環境部5月29日發布消息,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產建設兵團)等8省(區)公開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7年8月至9月組織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

生態環境部5月29日發布消息,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產建設兵團)等8省(區)公開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7年8月至9月組織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產建設兵團)等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饋。反饋后,8省(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工作,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8省(區)督察整改方案均圍繞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研究確定整改任務和目標,共計確定530項整改任務,其中吉林省67項,浙江省46項,山東省59項,海南省56項,四川省89項,西藏自治區45項,青海省50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18項。


整改措施主要包括: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優化空間和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解決大氣、水、土壤、農村等突出環境問題;

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和違規建設項目清理退出;

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改革等。

整改方案還就每一項整改任務逐一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實行拉條掛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基本做到了可檢查、可考核、可問責。

吉林、浙江、山東、四川四個化工大省公開的整改方案,涉及化工行業的整改情況如下:


山東

一、《國家石化和化學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要求環境風險較大的危化品企業應進入化工園區,但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在實際工作中對此沒有提出明確要求。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目標: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化工生產企業“四評級一評價”,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園區認定并確定搬遷改造企業名單;2018年底前,啟動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前,啟動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化工園區外,嚴禁新建、擴建化工生產項目。


整改措施:

(一)積極開展評級評價,倒逼企業搬遷改造或關停并轉。組織開展山東省化工生產企業新一輪“四評級一評價”專項行動,突出安全、環保、節能、質量四個倒逼和轉型升級綜合評價,2018年6月底前完成。強化評級評價結果運用,對評級評價中總評為“差”或安全、環保評級為“差”以及存在重大隱患的,列出清單,限期搬遷改造或關閉轉產,2018年9月底前確定全部搬遷改造企業名單。按照“一企一策”要求,根據企業不同情況,制定具體搬遷改造方案,確保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底前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關停或搬遷工作。


(二)組織實施化工園區認定,積極引導企業進區入園。按照《山東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及化工園區評分標準,統籌考慮區域環境容量,對全省現有199個化工園區進行重新認定;配套制定《山東省專業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重點監控點認定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專業化工園區管理,提升園區和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綜合考慮各園區能否滿足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山東省渤海黃海海洋生態紅線和全省化工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等相關要求及省市產業規劃布局情況,確定化工園區、專業園區和重點監控點,提交省政府研究并重新公布,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化工園區認定工作。除列入國家石油和化工產業規劃布局方案、國家“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業發展規劃、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項目、省高端石化產業發展規劃、省高端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等省重點項目,以及大型冶金項目現場制氣、冶煉尾氣制硫酸(硫磺)、廢棄物生產有機肥、溴素等不適合入園項目外,新設立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必須進園區,嚴格禁止在化工園區、專業化工園區和重點監控點之外實施新建、擴建化工項目。


(三)嚴格落實國家政策,強力推進危化品企業搬遷改造。按照國家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要求,加快落實《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積極開展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專項行動,把推進危化品企業搬遷改造、加快產業升級作為推動新型城鎮化和工業化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危化品企業原則上進入專業化工園區,不在園區的要逐步關停淘汰。制定《山東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扎實推進企業調查評估、化工園區認定、搬遷實施方案編制、保障政策制定等工作。


二、一些部門和地方對違規建設聽之任之,全省化工企業入園率僅為20%左右,大量化工項目違規建設。目前全省在產的8124家化工企業中,3389家無立項手續,5146家無規劃許可手續,3259家無土地手續,1183家無環評手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所有違規建設項目立即停產整頓。推進化工企業進區入園,在現有入園率20%的基礎上,力爭到2020年達到30%,2022年達到40%。

整改措施:


(一)加強專項整治,依法處置違規項目。2018年3月底前,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分類整改方案,該關停的關停,該停產整頓的停產整頓,該規范的規范,避免“一刀切”。對新發現的違規項目,實行“零容忍”。將違規項目整頓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范圍,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確保整改到位。


(二)推動進區入園,加強園區管理。優化化工園區布局,提高化工企業入園率,實現集約集聚發展,力爭到2020年達到30%,2022年達到40%。


(三)加強項目管理,嚴格項目審批。將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類項目的核準或備案權限,上收到設區市市級投資主管部門。除產品填補國內空白或工藝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創新成果轉化項目和搬遷入園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低于3億元(不含土地費用)的新建、擴建危化品項目。全面加強化工項目審批和開工建設管理,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項目的安全、環保、節能、節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用;已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必須在通過安評、環評審批和規劃水資源論證、節能評估后方可開工建設;項目建成后,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安全、取水工程、消防設施等未經驗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一些地方違規推動化工企業建設。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違規建設化工企業堅決取締。


整改措施:

(一)對無立項、規劃、土地、環評等手續的化工企業立即停產整頓。結合化工園區認定,在全省開展現有化工園區排查,對突破城市總體規劃范圍新建化工項目的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違規推動化工企業建設的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


(二)推動進區入園,加強園區管理。統籌考慮區域環境容量,優化化工園區布局,提高化工企業入園率,實現集約集聚發展,力爭到2020年達到30%、2022年達到40%。加強對入園企業的管理,新建、擴建項目必須進入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園區、專業化工園區和重點監控點。


(三)加強項目管理,嚴格項目審批。將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類項目的核準或備案權限,上收到設區市市級投資主管部門;除產品填補國內空白或工藝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創新成果轉化項目和搬遷入園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低于3億元(不含土地費用)的新建、擴建危化品項目。全面加強化工項目審批和開工建設管理,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項目的安全、環保、節能、節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用;已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必須在通過安評、環評審批和規劃水資源論證、節能評估后方可開工建設;項目建成后,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安全、取水工程、消防設施等未經驗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2013年以來,濰坊市壽光侯鎮海洋化工園、臨沂市沂水廬山化工園、濱州工業園區等突破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分別建設了20個、37個和8個化工項目。

(一)濰坊市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整改目標:嚴格園區規劃管理,嚴控入園項目,建立規范有序的園區規劃調整和實施程序,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整改措施:

1.進一步完善侯鎮海洋化工園規劃體系,堅決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在規劃引領指導下進行園區項目建設。2018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清查,對不符合規劃的項目堅決予以取締。對新進園項目不符合規劃的一律不批。加強項目批后監管,對項目規劃實施過程進行有效監督,保證規劃不變形、不走樣。


2.依法依規對《侯鎮總體規劃(2016-2030年)》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嚴格規劃調整程序,防止隨意干預和違反規劃,嚴格執行規劃委員會制度。堅持開門辦規劃,建立規劃編制與實施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全過程、全方位實施規劃公開。


(二)臨沂市

整改時限:2018年3月底前。

整改目標:對37個違規化工項目分類處置,按規范停產整頓。

整改措施:2018年3月底前,對廬山化工園內突破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范圍內的所有在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對生產企業逐一進行審查評估,除涉及民生、安全生產、特殊生產工藝的項目外,其他生產項目一律停產整頓。


(三)濱州市

整改時限:除涉及中央救災農藥儲備項目外,其他6個項目2018年1月底前停產整頓。

整改目標:2個涉及中央救災農藥儲備項目限產運行、達標排放,其他6個項目一律停產整頓。

整改措施:對3個未建項目,責令不得開工建設。對2個涉及中央救災農藥儲備項目(農藥原藥及制劑項目、S-異丙甲草胺技改項目)中的產品及其生產線限產運行,實時監測,確保符合環評要求;其他產品生產線停產。其他3個項目,責令停產整頓。


(四)嚴格園區認定,規范項目管理。對照中央環保督察反饋三個園區的問題,舉一反三,對各市已公布的化工園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嚴格按照《山東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規定,重新核查園區的總體發展規劃,是否與所在市或縣(市、區)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符,滿足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山東省渤海黃海海洋生態紅線等相關要求。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園區,一律不予認定。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化工園區認定工作。同時,嚴格按照《山東省化工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審批或核準新建、改建和擴建化工項目。


五、山東昆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未批先建兩個涉危化品化工項目,用地性質不符合山東省化工集中區設立要求,臨沂市政府應沂水縣政府請求,于2016年11月違規將項目所在區域認定為化工集中區,沂水縣據此為該企業項目補辦相關手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山東昆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規項目停產整頓。

整改措施:2017年底前,山東昆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規建設的吡啶深加工和雙乙烯酮、乙酰乙酸乙酯兩個涉危化品項目已停產整頓,所有在建項目全部停建。2018年3月底前,對該企業其他補辦手續的化工項目與規劃不符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六、山東省燃煤消費總量大,化工、水泥和鋼鐵等高污染、高耗能行業占比高,電解鋁等產能規模持續增長,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長期居高不下,大氣環境形勢十分嚴峻。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化工、水泥和鋼鐵等高污染、高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水平不斷提升,產品單耗持續降低,嚴控電解鋁等新增產能,到“十三五”末,全省高耗能行業能耗占規模以上工業能耗比重實現下降。


整改措施:

(一)強化項目審核把關。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44號令),實行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從源頭上控制能源消費。


(二)調整產業結構。健全完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標準,分類施策化解過剩產能。瞄準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發展綠色低碳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持續加強高端產業培育,優化生產力布局,以產業高端化推動發展綠色化。


(三)優化能源結構。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推動風能、太陽能、核電、生物質能等多元化發展,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超過3000萬千瓦。大力實施“外電入魯”,推動錫盟至濟南、榆橫至濰坊、上海廟至臨沂、扎魯特至青州4條特高壓外送電通道盡快建成送電。


(四)強化節能基礎管理。推動高污染、高耗能行業提升節能基礎管理水平,設立能源管理崗位,完善能源管理體系,制定節能獎勵辦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嚴格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目標考核,壓實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責任。充分應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做好能源宏觀分析和戰略規劃;建設用能單位能源管理中心,實現能源精細化管理。在化工、


浙江

一、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11家染料化工企業在道墟鎮填埋12.48萬噸危險廢物,存在環境隱患。紹興上虞區政府對此重視不夠,長期以來沒有妥善處置。2016年11月,紹興市政府將其列入全市重大環境隱患整治清單,要求盡快整治到位。但上虞區政府直至2017年3月環境保護部現場檢查后才開始治理

整改時限:2018年2月底前。

整改目標:徹底清理危險廢物,全面查處農場違法問題,開展污染場地生態修復。


整改措施:

1.加快實施清理工程。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危險廢物開挖清理工作,對清出的危險廢物及疑似污染土壤全部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規范化處置;基坑中土壤經檢測全部達到修復目標值并完成階段性驗收。

2.立即責令農場停業。2017年8月28日,已責令農場停止營業;2017年9月底前,已拆除農場違法建筑,清除場地上有關種植物,收回及撤銷農場有關補助資金和所獲榮譽。

3.啟動生態修復工程。2018年2月底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完成生態修復主體工程建設,實施局部覆土回填和生態修復,確保監測指標合格。

4.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進一步落實危險廢物處置全過程動態監控措施,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填埋等違法行為;同時,對該場地環境實施長效監管,嚴禁場地范圍內種植非生態修復有關農作物。


二、浙江省產業發達,各類特色行業企業眾多,工業污染監管難度大、任務重,加之一些地方監管不到位,局部污染問題仍然時有發生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嚴把環境準入關,深化污染整治,加快推進“低小散”企業整治提升,持續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整改措施:

1.切實加強環境準入關。強化產業園區規劃環評,推進各類開發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區、工業園區、特色小鎮等)規劃環評工作,促進區域產業合理布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即“三掛鉤”機制),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即“三線一單”)約束。組織開展我省大灣區區域環評工作,積極從生態環保方面為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科學合理的建議。


2.深化區域性行業性污染治理。深入實施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除外)、砂洗、氮肥、有色金屬、廢塑料、農副食品加工等6個行業的整治提升。嚴格落實《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與減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加強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散亂污”企業排查和清理整頓工作。各地結合地方產業特點,按照關停一批、提升一批、入園一批的要求,制定實施排查整治計劃。


3.加快推進“低小散”塊狀行業整治提升。深化“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治理,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大力推動落后產能淘汰退出,加快建設小微企業園、標準廠房,整合提升小微企業集聚片區,促進產業轉型升級。2018年,淘汰落后產能涉及企業1000家以上,淘汰和整治“低小散”“臟亂差”問題企業(作坊)10000家以上,新改擴建標準廠房100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小微企業園150家以上,推動中小微企業入園提升發展。


4.持續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進一步深化環保執法與司法聯動,2018年12月底前實現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與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聯絡機構的全覆蓋,合力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組織開展“藍天保衛、護水斬污、清廢凈土”專項執法行動,對違法排污者實施嚴懲重罰。


吉林

一、吉林市現有53家危化品生產企業,其中大中型企業25家,全市危化品總庫容800多萬噸,每年需要通過公路運輸的危化品總量有200多萬噸。由于市區內主要跨江運輸路橋應急設施建設不完善,對松花江一江碧水、霧凇島等自然景觀構成較大安全風險。

整改目標:完善市區內主要跨江運輸橋梁應急設施建設,消除安全風險隱患。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8年3月底前,出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危化品運輸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限制、設施保障和應急處置等方面的規定,明確各部門的設施建設和監管責任。

(二)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路線,設置禁止通行標志。對位于水源保護區內七座橋梁設置禁止危化品車輛通行標志。加強對危化品運輸車輛的動態管理,通過現有監控系統和技術手段實行網上動態監控,設置臨時檢查點,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跨江橋梁、危化品運輸路線的日常管理。2018年6月底前,完善各類交通標志、信號、監控等設施的設置。

(三)2018年12月底前,完善市區內現有兩座允許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橋梁的應急設施建設,橋面設置徑流收集設施,橋下設置事故儲存池,收集處理初期雨水及事故狀態下排放的廢水,杜絕各種廢水排入松花江,保障江水水質良好。

(四)加強對危化品運輸企業監管力度,定期開展各危化品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運輸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落實情況,定期開展對危化品運輸企業的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對停車場及車輛安全設備、設施的配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的檢查。


二、全省77家危化品生產企業周邊分布有人口密集區,尤其是吉林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問題突出,環境風險不容忽視。

整改目標: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臺《吉林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搬遷改造,企業安全和環境風險大幅降低。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省工信廳整改措施

1.會同省安監局制定出臺《吉林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立即著手組織對全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對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逐一登記造冊,納入吉林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范圍。

2.指導各地編制危險化學品搬遷改造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各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范圍、工作目標、進度安排、組織方式、職責分工、資金籌措、承接園區、職工安置、保障措施等。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啟動中小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搬遷改造。

3.按照“一企一策”原則,指導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企業,分別按照就地改造、異地遷建、關閉退出等三類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搬遷改造,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搬遷改造。


(二)省安監局整改措施

1.制定出臺《吉林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在報請省政府同意后,配合省工信廳聯合牽頭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立即著手組織屬地政府對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對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逐一登記造冊,納入吉林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范圍。

2.指導各市(州)政府編制危險化學品搬遷改造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各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范圍、工作目標、進度安排、組織方式、職責分工、資金籌措、承接園區、職工安置、保障措施等。在2018年12月底前,督促各市(州)政府全部啟動中小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搬遷改造。

3.督促檢查各市(州)政府加強企業搬遷改造期間安全生產監管。對納入搬遷改造計劃的企業,嚴格按照我省搬遷改造實施方案時間節點、工作任務、政策支持及組織保障等要求,與省工信廳指導推動各市(州)人民政府有序開展搬遷改造工作。對不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危化品生產企業,依法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對經屬地政府組織評估,未納入搬遷改造計劃清單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采取檢查督查各地加強安全生產許可把關、嚴格執法檢查等手段,督促各地采取有效的安全生產防控措施,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吉林市整改措施

1.2018年5月底前,對全市城鎮人口密集區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記造冊,科學評估企業安全生產和環保條件,經企業申辯和專家評審,確定就地改造、異地遷建、關閉退出的企業名單,制定搬遷改造方案并按期完成。

2.編制《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整體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對全區13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科學評估論證,對存在問題的就地實施改造,2018年啟動改造工作,2020年12月31日完成。

3.對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28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科學評估論證,確定轄區內人口密集區域內需搬遷改造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2018年啟動搬遷改造工作,2020年12月31日完成。


四川

一、位于上游的綿竹市磷化工企業密集,形成的11個不規范堆場堆存磷石膏約2000萬立方米,但市委、市政府一直沒有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治,大量磷石膏淋溶水未經處理進入沱江支流石亭江。四川龍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在建設過程中還擅自將50萬噸/年磷酸鹽產能擴至80萬噸/年。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標:綿竹市全面完成磷石膏堆場規范整治,涉磷產業新增磷石膏實現“產用平衡”,磷石膏綜合利用率達到100%;磷石膏總量實現“消增削存”,最大限度減少磷石膏對石亭江水質的影響。


整改措施:

1.停止審批綿竹市產生磷石膏的生產項目,全面關停九頂山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探(采)礦活動,加快磷石膏綜合利用,控制增量、消化存量。2018年12月底前,綿竹市涉磷企業新增磷石膏力爭實現“產用平衡”,對達不到產用平衡的企業實施限產措施。

2.從嚴規范磷石膏堆場,已完成8個不規范堆場的整治。繼續加快實施“一堆一策”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3個磷石膏堆場整治任務。

3.2018年6月底前依法嚴格查處四川龍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擅自擴能環境違法問題并完成整改。


二、沱江流域磷化工企業集中的綿竹市新市工業集中發展區未按要求建成4萬噸/日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綿竹市長期未按要求設立園區環保管理機構。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標:健全園區環保管理機構,強化園區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完成新市工業集中發展區(磷化工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并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整改措施:

1.2018年2月底前園區污水應急處置設施投入運行。

2.2018年6月底前園區設立環保機構,明確職能職責、落實人員,建立園區環保監管制度。

3.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并投運,確保正常運行。


三、長江經濟帶成渝經濟區內約46%的化工項目集中在沱江和岷江一帶,約42%的化工產業沿長江干流分布,布局性環境風險突出。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貫徹落實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和相關產業政策,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完善化工產業園區風險防控體系。


整改措施:

1.嚴格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成渝經濟區區域規劃》《四川省長江經濟帶發展實施規劃(2016—2020年)》,科學規劃產業布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加快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沿江產業轉型升級。

2.嚴把項目準入關,推動制定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嚴禁新增過剩產能項目,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內嚴禁新建重化工園區,中上游沿岸地區嚴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項目,嚴防高污染企業向上游轉移。嚴格用水總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強化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深化源頭控制;嚴格入河湖排污口審批。

3.強化環境風險“四級防控”體系建設,建立完善政府統籌的流域聯防聯控機制;深化園區環境應急管理,動態監管環境風險源,完善園區和企業聯防聯控機制;進一步落實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防范主體責任,強化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加大應急物資儲備、配套建設應急設施。

4.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綜合管理。深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嚴防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夯實園區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4個配套辦法,嚴厲打擊水污染防治違法行為。


四、全省人口密集區還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需要搬遷。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

整改目標:分階段完成搬遷。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出臺《四川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

2.2018年1月底前完成搬遷改造企業評估再核實工作,最終確定搬遷改造企業名單。

3.2018年3月底前,向有關市(州)下達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作任務,明確搬遷改造方式、完成時限、責任單位等。

4.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監管局牽頭督促有關市(州)分階段完成搬遷工作。其中,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瀘州化工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緊鄰長江分布,合成氨、尿素、造紙等項目布局在距長江1至3公里范圍內,但園區級、流域級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建設滯后。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基本完成沿江產業園區環境風險應急防范體系建設。


整改措施:

1.在前期長江沿江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污染專項排查的基礎上,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深入推進沿江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整治,能夠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2.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總體規劃初步成果并上報審查,在中國白酒金三角酒業園區設置生態隔離帶。

3.進一步完善環境應急管理體系,2018年12月底前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業環境應急管理數據庫,全面推進園區內環境風險企業落實突發環境事件“一源一事一案”及風險信息登記制度,開展應急演練;加快環境應急防范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區域環境風險評估,構建四級風險防控體系。

4.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及企業綜合管理。強化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沿江產業布局;深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嚴防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夯實園區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六、全省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還有一定缺口。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標: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


整改措施:

1.認真執行《四川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17—2022年)》,加快推進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

2.眉山市2018年8月底前完成危廢處置項目環評等前期工作,2018年12月底前開工建設,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建設。成都、綿陽、遂寧、樂山、南充、宜賓6市的6個項目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危廢處置項目環評等前期工作,2020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運營。成都、瀘州、廣安、達州、涼山5市(州)6個項目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危廢處置中心項目建設并投入運營。

3.有序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建設,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德陽市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一期建設并投入運營;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德陽市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二期、內江市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建設并投入運營。

4.定期調度、督導、檢查,推進規劃項目實施。對項目建設推進不力的,采取約談、通報、區域限批、問責等措施,倒逼屬地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并投入運營。

5.加強規劃剛性約束,2020年12月底前和2022年12月底前分別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并通報考核結果。


合作 QQ:1710522454

合作熱線:15370097369(朱小姐) 18962517333(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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